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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利率年底要涨?假的!

2022-11-19 22:51:54 来源:楼市徐州 评论:0
“央妈放话,贷款利率4.1%止于2022年底!今年能买,就不要等明年了!”

昨天下午起,类似于这样的言论在朋友圈疯狂刷屏!不仅中介、置业顾问都在转发,很多媒体也都在跟进这个消息。

但我现在想告诉你的是:

这个消息是假的!根本就是误读

并且首套房贷4.1%的利率,不仅年底不会收回,而且近期可能还会有下调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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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为什么说这则消息,完全是误读?

看看这则消息的来源,是中国人民银行官微在11月17日发布的文章《2022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专栏丨③阶段性房款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原话是这样的:

9月29日出台的政策是针对2022年6-8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主要城市数据,符合条件的有23个),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不低于LPR减20个基点的规定阶段性放宽至2022年底。

这一政策针对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而且是阶段性的,2022年底到期后原有政策将自动恢复,这种安排既有利于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也体现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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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根本不是什么新政,也不是什么新说法。

这只是在客观表述今年9月29日出台的政策,当时央行和银保监决定“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中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所以这个所说的“2022年底到期后原有政策将自动恢复”,并不是收回LPR减20个基点的首套房贷优惠,而是收回一部分城市在“LPR减20个基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率下调的部分。

说白了,就是到年底,9月29日的这个政策就作废,所有城市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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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徐州来说,自始至终就不在这份城市名单里,所以又何来“年底房贷利率要涨”这一说?

真正要回调的城市,是今年10月份开始将利率下调到4.1%以下的广州清远、山东济宁、湖北武汉等城市。

所以,没有必要危言耸听,断章取义更不可取。

02

为什么会被误读?

一方面,这段文字确实比较拗口,很容易让人产生歧义,加上很多人已经忘掉了9月29日的那次新政,所以很容易就代入到4.1%的首套房贷利率上来;

另一方面,市场上大部分房子依旧难卖,所以对于大部分中介、置业顾问来说,看到这则消息并不会做过多的追溯,只要能刺激买房人买房的消息,转发就完事了。

所以才会导致,这样的误读,会被大范围传播。

而这样的现象背后,则真正反映了现在大部分市场,依旧是比较困难的。

但也不是没有好消息。

好消息就是,首套房最低4.1%的房贷利率非但不会涨,很可能年底前还要再降一波!

先是11月12日,财联社发声:本月MLF到期规模年内最高,业界称5年期以上LPR存下调可能!

有经济学家表示,展望四季度,不及预期的金融数据、相对温和的CPI、外部加息预期减弱等因素意味着货币政策空间或进一步打开。预计后续存在进一步降低5年期以上LPR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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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11月13日,央行和银保监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出台16条地产金融新政,明确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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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11月16日,央行发布本月《公开市场业务交易公告》:因15日有1万亿元MLF到期以及20亿逆回购到期,故本次MLF净回笼1500亿元,当日公开市场净投放1700亿元。

央行还称,11月以来人民银行已通过抵押补充贷款(PSL)、科技创新再贷款等工具投放中长期流动性3200亿元,中长期流动性投放总量已高于本月MLF到期量。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LPR还有进一步下调空间。

央行此次操作,兼顾了中长期和短期流动性供需的平衡,并强化了定向和结构性支持,达到了维护流动性合理充裕、防止资金继续淤积和空转套利、以结构性领域发力拉动经济企稳回升,以及兼顾内外平衡的多重目的。

接下来,为加力稳增长、控风险,引导房地产行业尽快实现软着陆,年内5年期以上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有望调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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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明年初再次降准的必要性和概率更高。

自9月以来,商业银行启动新一轮存款利率下调,意味着近期银行资金成本会出现较大幅度的边际下行,增加报价行下调LPR报价加点的动力。

另一方面,着眼于四季度及明年初稳增长、控风险,推动楼市尽快出现趋势性回暖势头,监管层近期或引导报价行下调5年期LPR报价,其中最早有可能在本月21日落地。

这个时间,也就是下周一。

03

徐州之前发布的买房给补贴以及公积金提额的新政就截至到2022年12月31日!也就只有1个多月的时间了!假如你要是错过这次机会,下次遇见如此福利,还不知道啥时候。这两项叠加政策,大家可以省不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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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拉动社会消费持续增长,更好的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决定对购买市区商品住宅实行补贴。实施办法如下:

一、实施范围。
徐州市区(含铜山区、高新区、贾汪区、经开区、港务区)范围内。

二、补贴对象。
家庭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不含定销商品房,下同)

三、补贴比例。
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按商品住房合同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阁楼等附属设施)的
1%补贴。

四、补贴范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以商品住房销售合同首次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发文日期之前已网签备案的合同取消后、改签再次销售的,不在补贴范围。

五、发放办法。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全款(含贷款)后,对符合条件的由开发企业将补贴款直接返还购房人。开发企业凭已备案商品住房销售合同、商品住房销售发票、购房人已领取补贴确认表、月度商品住房销售明细汇总表等到区住建局申请结算。区住建局审核后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预售商品房购房补贴按商品房预售款管理,拨付到开发企业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开发企业按规定支取)。补贴资金结算时间为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每月25日前。补贴资金结算后,区住建局通知商品住房合同备案部门将该批商品住房锁定,不得再重复申请或发放购房补贴。对已发放购房补贴资金的商品住宅需要取消销售合同的,由购房人、开发企业分别将该套商品住房补贴按原路径退回。各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规定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或记入信用评价。

六、申请资料。
1.月度商品住房销售明细汇总表;
2.身份证明;
3.已备案商品住房销售合同复印件;
4.商品房销售发票复印件;
5.购房人已领取补贴确认表。

七、资金来源。
购房补贴资金按照现行市区财政体制分担。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住建局负责解释。各区结合本辖区部门分工制定具体资金审核拨付流程,并报市财政局、住建局备案。

徐州市财政局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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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处室、各管理部: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为我市缴存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阶段性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徐州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市区(含铜山区)缴存职工在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中心规定的条件时,不分单方或双方申请,提取加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20万元。


二、调整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业务申请条件


放宽组合贷款政策,取消首房首贷的业务申请条件,凡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的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三、提高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对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缴存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再提高20万元


四、提高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021年5月31日后依法生育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再提高10万元


以上政策,前三条为阶段性调整政策,适用范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自住住房,并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规定为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二手房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3日



最后我想说的是,现在徐州两项房地产政策即将到期,现在房贷利率不敢说最低,但绝对是非常低的一个水平,对于真心有买房需求的,就不要死盯着“会不会再降”这种问题。

好好挑房子、挑好房子,能在成本相对更低的机会下上车,这就已经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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