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66633656
当前位置:徐州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本地资讯

定了!本月起,徐州社保有调整!

2023-1-12 8:25:23

来源:都市晨报

评论:0


近日

江苏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

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

发布啦

图片


徐州市参照执行

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工资基数
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
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图片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3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苏人社发〔2023〕3号),同时明确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档次(苏社险管函〔2023〕1号)。





根据文件要求




●鉴于2022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员权益和保障社会保险费征收,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2022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后,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再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多退少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发布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点击更换图片
看不清?换一张
0516-66633656
  • Q Q: 8263151
  • 微信: 189890909
  • 客服微信二维码
  • 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4 “徐州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苏ICP备2021051463号-3  |   主办单位:徐州星途商贸有限公司 苏B2-20221451 苏公网安备32030202000781号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