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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高享受!徐州医保进一步优化

2021-12-7 13:14:26 评论:0

近日,我市对门诊慢性病中的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门诊特定项目中的恶性肿瘤非放化疗等病种待遇进一步优化。以上病种不再区分病种分期、合并症及治疗方式,按原政策就高享受统一待遇,提高待遇水平。

具体病种合并情况及待遇标准如下: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

1. 高血压二期原病种限额1500元/年、高血压三期原病种限额2000元/年,合并为“ M03904 高血压并发症”待遇病种限额2000元/年。

2. 糖尿病含并发症原病种限额2000元/年、糖尿病原病种限额1500元/年,合并为“ M01603 糖尿病伴有并发症”待遇病种限额2000元/年。

3. 冠心病(心绞痛)原病种限额 1500元/年、冠心病(心肌梗塞) 原病种限额2000元/年,合并为“ M04600 冠心病”待遇病种限额2000元/年。

4. 上述6种慢性病鉴定标准不变,按照新病种合并使用。

门诊特定项目

职工恶性肿瘤放化疗原病种限额10000元/年(有效期2年)和职工恶性肿瘤非放化疗原病种限额4000元/年,合并为“M00500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病种限额10000元/年,取消有效期。待遇鉴定标准合并。

来源:徐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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