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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小区内遭烈犬撕咬”上热搜,睢宁限养烈性犬

2023-10-18 11:17:40 来源: 无线睢宁 评论:0

16日晚,

“成都咬伤女童大黑狗有主人”

冲上热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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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下午,

“今日崇州”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

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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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咬人的黑狗为罗威纳犬。罗威纳犬身体强壮,动作迅猛,气势强悍,聪明强壮,是比较忠诚的犬种,是很常见的警犬之一。

但它的警觉性高,有领地意识和守护本能,攻击性强,攻击时冲击力猛、咬合力强,撕扯凶狠,已被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本次事件中的罗威纳犬并未拴绳,也是酿成事故的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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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的罗威纳犬

在徐州也属于禁养的烈性犬。


那么目前

在睢宁养狗的条件是什么呢?

敲黑板记笔记!

跟着睢小融一起来复习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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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睢宁养狗,必须做到这些!




一、睢宁县重点管理区养狗要办证!


今日起,在睢宁城区养犬要登记!


2023年4月19日,睢宁县公安局、睢宁县城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睢宁县城区办理养犬登记的通告》,要求我县在城区、白塘河湿地公园、房湾湿地公园等全县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均实行养犬登记制度。


二、睢宁县重点管理区严禁任何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2019年7月1日,睢宁县公安局、城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睢宁城区养犬管理的通告》中规定,县城城区(南至南外环、东至东外环、北至北外环、西至西外环)、白塘河湿地公园、房湾湿地公园等全县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除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外,严禁任何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其他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一般管理区内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实行圈养或者拴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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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狗狗不能养?

按照江苏省禁止饲养的危险犬种名录,共有35种烈性犬禁止饲养,徐州市禁止饲养的危险犬标准名录规定禁止饲养的犬种有32种,凡是符合省、市禁止饲养的危险犬名录里面的犬种都不可以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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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名录(2010),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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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体长超过100厘米,体高超过60厘米的大型犬也禁止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成年犬的体高,站立时从地面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不超过60厘米。体长,自两耳连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不超过100厘米。


三、违规养犬要受罚。


根据《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一般管理区内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实行圈养或者拴养;

2.重点管理区内的小型观赏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

3.重点管理区内单位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不得出户;因登记、注册、免疫、诊疗等确需出户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携带或者为犬只戴嘴套、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

4.重点管理区内的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5.不得在住宅小区的公用部位养犬;

6.犬吠影响他人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7.不得携犬进入超市、商场(店)、金融经营场所、宾馆、饭店、公园、公共广场、大型农贸市场、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经批准进行犬只表演的除外;

8.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人员的同意;

9.携犬乘坐电梯时,应当为犬只束犬链、戴嘴套,并注意避让他人。

对于违法相关规定的养犬人

公安、城管部门

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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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

被称为人类最好的朋友,

能够起到很好的陪伴作用。


但是恶狗伤人的事件却层出不穷,

希望一次又一次的事故,

能够带给所有人警醒,

要做到文明养狗,

出门遛狗一定要拴绳,

更不要在家庭喂养烈性犬。


不要让

“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成了不文明养犬人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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