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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交警放话啦,酒驾!严查!

2022-1-13 15:36:46 来源:徐州交警 评论:0
酒后驾车
轻则违法
重则判刑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轻则保险拒赔
重则家破人亡
直到被民警查获时
才知道世上没有后悔药

临近年关
走亲戚、串朋友难免小酌两杯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谁又被抓了

【风里雨里 徐州交警路口等你】

      2022年1月10日气温突降,天空下着小雪,正值一年一度的“腊八节”,也是“中国人民警察节”,徐州交警冒雪坚守岗位,护安全、保畅通,只为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下午16时许,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在徐庄镇紫房路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行迹可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该车驾驶员体内酒精值为27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就在民警对其开具处罚措施时,又一辆白色轿车被前方执勤民警拦停,一查发现该驾驶员也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值为42mg/100ml,民警当即对两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交通法对两人作出1000元罚款、记12分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在这本该同家人一起团聚喝粥的传统节日里,却因为喝酒导致被处罚,实在得不偿失。                            

【时隔7年再酒驾 好巧 还是你 还是我】

1月9日晚,徐州交警泉山大队民警在例行查处酒驾的行动中,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驾驶员杨某,在核对信息时民警发现,杨某之前就因酒驾被查处过,而且巧合的是根据强制措施记录显示,当时查处杨某的就是这位民警。
22时30分许,杨某驾驶车辆沿淮海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韩山客运站附近时,发现前方有交警在查酒驾,于是停车准备弃车逃跑,被蹲守的民警及时发现并控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血液,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杨某对自己酒驾的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民警通过警务平台查询,惊讶的发现,杨某在2015年8月就因酒驾被自己查处过,时隔近7年,又遇到了这位“老朋友”,不过这次杨某已属二次酒驾,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民警对杨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随后对杨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证。杨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处10日以下拘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好心劝酒解解乏  盛情难却被处罚】

    2022年1月11日下午,徐州交警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辖区内进行酒驾查处行动,13时许远处弯道缓缓驶来一辆机动三轮车突然停靠在路边,民警正准备上前查看,这辆车见状直接倒车,气氛瞬间紧张了起来,为防止意外,民警一边推上路障一边用手势命令驾驶员立即停下,眼看没有了退路,驾驶员只好将车辆停靠在路边,民警随即对司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这时,车辆副驾坐着的一位中年妇女则下车拉着民警想要说情,民警一边进行酒精检测,一边听该妇女唠叨,原来,这辆三轮车平时用来运输粮食的,这名司机帮她运粮忙乎了一上午,中午请他吃饭时,感觉他挺辛苦的,出了不少力,心里过意不去,于是便劝司机喝两瓶啤酒“解解乏”,觉得啤酒也不算什么酒,司机“盛情难却”之下喝了两瓶啤酒,没想到被民警抓个正着。经过酒精呼气检测,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这名驾驶员已构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老生常谈的话题:一直在强调酒后驾车的危害,饮酒后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万万不可掉以轻心,所谓的好心犒劳和缺乏法律法规意识都将会对自身和他人造成伤害。

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务必

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

坚持文明出行

参与文明交通

摒弃侥幸心理

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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