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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徐州这些地方要拆,具体范围→

2024-1-3 13:21:14 来源:都市晨报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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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新沂市人民政府

贾汪区人民政府官网

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具体范围涉及哪些地方跟着晨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01


新拟征地通〔202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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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新沂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唐店街道后滩村、唐店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7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新沂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孟凡刚;电话:0516-8889328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


新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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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贾政通〔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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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政府批准(苏政地C〔2023〕098号),贾汪区大吴街道程楼社区集体土地5.687公顷(其中耕地5.3514公顷、其他农用地0.335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等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贾汪区2023年度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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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征收。


四、征地补偿安置


征地补偿安置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和《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征收工作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批次项目前期已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生效,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我区将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权利人配合开展土地征收工作,被征收土地所在街道、社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8日。


特此公告。


贾汪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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