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鱼先生的城
“合同的签约物业公司主体
和业主实际缴费的主体不一致、
电梯无年检维保标识、
天台消防栓无水压、管网无水……”
近日,
广誉智慧城A区
(推广名:鱼先生的城)
业主刘女士投诉称,
她委托第三方机构
对小区的近百项风险进行检测,
发现问题达20余条。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公司主体是广州市天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天誉物业徐州分公司),实际缴费盖章的公司却是徐州市天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天誉物业)。”刘女士认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签约物业公司主体和业主实际缴费的主体不一致,且自己仅办理了上房手续并未入住,物业公司不应全额收取物业费。
天台无压无水的消防栓
刘女士称,小区还存在消防栓无水压、管网无水、电梯无年检标识、小区监控部分损坏、地下室多个污水井集水坑排污泵无法启动等问题。关于缴费主体和物业费问题,徐州天誉物业“鱼先生的城”项目负责人解释:“广州天誉物业徐州分公司已在去年6月向徐州天誉物业下达了委托授权书。此外,交房时我们已和业主口头约定,房屋若空置,第一年需全额缴纳物业费,第二年如符合空置房的水电表度数,再按照7折收取。”

对于业主刘女士反映的其他问题,相关负责人称,由于小区延期交房,2024年8月-9月并未对业主收费,其中电梯维保和年检单位在12月才进场,可能存在交接空白期,业主自己进行检测并出具的报告中,显示小区内的一些设备存在“部分损坏”的情况与实际不符。其中,对消火栓是否存在无压无水事件,相关负责人怀疑是部分车主私自打开地下停车场的消防栓冲洗车辆导致,实际情况是,现在天冷,物业公司对消防栓进行泄压处理。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签约物业公司主体和业主实际缴费的主体不一致”问题,江苏时佳恒律师事务所吕美亮律师表示,因广州天誉公司出具了委托书,理论上徐州天誉公司处理广誉智慧城的物业经营服务工作没有问题。但因费用收取的问题较为特殊,故建议广州天誉公司对费用收取的委托事项进行明确。对于消防栓泄压的问题,泉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消防栓属于被动消防设施,尤其是冬季天气干燥,更要保持有水压的状态。”可能存在个别物业公司担心天冷冻坏消防设施,会对其泄压,涉嫌违反了“消防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规定。接市民反映,泉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委派桃园街道办事处相关消防部门进行现场稽查。桃园街道办事处相关消防部门已告知物业公司确保有水有压,近期将增加检查频次,排除安全隐患。吕美亮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如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经消防主管部门查证属实,消防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