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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重磅!徐州房票安置政策有变!

2025-3-10 10:50:56 来源:楼市徐州 评论:0

重磅消息!徐州楼市又出新政了!


近日,官方发布关于征求《徐州市住宅房屋征收<购房卡>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被征收人使用《购房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最高购房补贴金额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款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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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2024年9月份发布的关于征求《徐州市住宅房屋征收<购房卡>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取消了安置房税收减免等“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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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份发布的“配套政策”:


1、被征收人选择《购房卡》安置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享受安置房税收减免。


2、被征收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被征收人子女可凭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义务教育施教区学校报名,接受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01

最新房票安置新政出炉,取消“配套政策”

新政如下:

徐州市住宅房屋征收《购房卡》

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拓宽房屋征收安置渠道,减少过渡周期,改善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201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购房卡》安置定义

 《购房卡》安置是指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含选择非完全货币安置方式)方式后向参与《购房卡》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包括新建住宅、商业、办公用房及配套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不含定销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款以《购房卡》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


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款是指被认定为合法住宅房屋面积的评估价款(不含产权调换房屋价款等值部分),不包括装潢等附属物补偿和住改非、院落补偿以及搬迁费、过渡费、奖励等有关费用。


2、 适用范围

《购房卡》安置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实施的住宅房屋征收项目(本办法施行后发布征收公告的项目)


3、购房补贴金额

 被征收人使用《购房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最高购房补贴金额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款的20%


4、《购房卡》内容

《购房卡》的内容主要包括征收项目名称、征收编号、被征收人姓名、使用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款、最高购房补贴金额、使用期限、二维码等。《购房卡》一式三份,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机构)、被征收人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5、《购房卡》面值金额

《购房卡》面值金额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款;二是最高购房补贴金额,即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款的20%


6、《购房卡》发放

 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机构)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经被征收人书面申请,予以备案,并向被征收人发放《购房卡》。


7、《购房卡》使用及期限

《购房卡》可以由被征收人或其近亲属(仅限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使用。被征收人有多人时,需被征收人共同确认《购房卡》使用人。


《购房卡》由近亲属使用的,被征收人在申请《购房卡》时,应当同时明确使用人信息。在购买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信息应当与《购房卡》使用人信息保持一致。《购房卡》不得转让、赠与、抵押、质押、套现等。被征收人及其近亲属持有多张《购房卡》,补贴金额可以并用,也可选择分别使用。


《购房卡》自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超过6个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未购买商品房的,视为放弃购房补贴。


8、  商品房房源选购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组织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取得预售和现售许可的房源信息录入“房源超市”,供被征收人选择


市住建局将“房源超市”的商品房项目信息分别下发至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机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机构)负责配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项目名称、地点等信息在征收现场张贴、宣传。


被征收人可在“房源超市”自愿选择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价格及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由被征收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协商。被征收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购房纠纷,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依法解决。


9、 资金拨付和结算

 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机构)应当按照便民原则设立窗口,办理《购房卡》资金拨付等相关业务。具体流程为:


(一)被征收人持《购房卡》通过《徐州市商品房管理系统》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备案后,系统自动锁定房源。被征收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结算购房款时,《购房卡》面值金额可抵作购房款(含预付款)。


所购商品房房款总额超出《购房卡》面值金额时,购房补贴应按照《购房卡》面值金额最高补贴金额补贴。同时,超出部分购房款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所购商品房房款总额小于《购房卡》面值金额时,购房实际补贴金额应按相应比例据实计算。


购房实际补贴金额=(商品房房款总额÷《购房卡》面值金额)×《购房卡》最高补贴金额


(二)《购房卡》面值金额抵作购房款后仍有剩余资金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机构)应按照相应比例扣除购房补贴金额,将《购房卡》剩余资金以《房屋征收补偿变现表》的形式发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持《房屋征收补偿变现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和身份证至指定银行领取相应的资金余额。


扣除购房补贴金额=(剩余资金÷《购房卡》面值金额)×《购房卡》最高补贴金额


(三)被征收人持《购房卡》《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身份证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共同至征收项目所在地房屋征收部门(机构)办理《购房卡》资金拨付手续。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机构)通过《徐州市商品房管理系统》调取、核实购房信息,并录入、打印《购房确认单》,经被征收人签字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核实后,根据商品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将《购房卡》资金抵作购房款的金额分期拨付至相应的资金监管账户。


第一期: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被征收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日内,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机构)向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监管账户拨付《购房卡》资金抵作购房款金额的40%;


第二期:商品房项目主体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机构)向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监管账户拨付《购房卡》资金抵作购房款金额的30%;


第三期:商品房项目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交付使用后30日内,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机构)向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监管账户拨付《购房卡》资金抵作购房款金额的30%。同时收回《购房卡》原件。


商品房项目为现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被征收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日内,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机构)一次性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拨付《购房卡》资金抵作购房款的金额。


被征收人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享受《购房卡》补贴款政策,因特殊原因确需退房的,被征收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共同至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机构)将所享受的购房补贴退回后,办理房源解锁手续。


被征收人领取《购房卡》后,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购房卡》安置、放弃购房补贴的,被征收人须持《购房卡》《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身份证至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结算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款。


10、 购房补贴款资金来源

购房补贴资金列入项目征收成本。


11、附则

本办法自2025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月**日。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徐州市市区住宅房屋征收<购房卡>安置办法》(徐政规〔2024〕8号)同时废止。



02

住建部发声: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坚决“稳住楼市”!


除此之外,现在正值两会期间,楼市利好消息频传!


就在昨天下午,住建部部长倪虹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提问,回答了不少楼市相关问题。


其中,重点提到了:


●把降息、增贷、减税等政策效应充分释放出来,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继续打好“保交房”攻坚战,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加大“白名单”贷款投放力度,充分保障项目建设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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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倪虹表示会同有关部门,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坚决“稳住楼市”,重点做好四件事:


第一,巩固政策“组合拳”效果


把降息、增贷、减税等政策效应充分释放出来,惠及更多人民群众;继续打好“保交房”攻坚战,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加大“白名单”贷款投放力度,按照“应进尽进、应贷尽贷”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提供有力的融资支持,充分保障项目建设交付。


第二,努力实施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


今年将在去年新增100 万套基础上,继续扩大改造规模。稳妥推进货币化安置,让城中村居民拥有更多自主选择权,实现早入住、早安居,也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在实施中,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拆除后重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通过拆除后重建、改扩建、原址重建、抗震加固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


第三,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安排4.4万亿元,其中,一个使用方向就是土地收储和收购存量商品房。“我们将支持地方在收购主体、价格和用途方面充分行使自主权。收购的商品房,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人才房、青年公寓和职工宿舍等。


第四,改革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性制度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住房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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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针对“好房子”这一概念,在此次会议上也有所提及,重点从3个方面抓好落实。


第一,立标准


标准水平决定房屋品质。我们在调研时了解到,大家对“好房子”的有几个“度”特别关注,房间的高度、温度、湿度、净度和亮度,还有采光度,就是希望住的房子层高高一点儿,通风、采光好一些,密封性、隔音性强,室内空气洁净、温度适宜,既不干燥、也不湿冷。近期,我们正在组织编制“好房子”建设指南,也在修订《住宅项目规范》,其中有一项,把住宅层高提高到不低于3米


第二,强科技


“好房子”离不开新科技,“好房子”和新科技可以相互成就。一方面,我们将大力推广惠民实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着力解决隔音不好、渗漏、开裂、反味等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全屋智能。住在那样的“好房子”里,灯光可以自动感应,窗帘可以语音控制,温度湿度可以智能调节,人的健康可以实时监测,甚至冰箱里肉蛋奶少了还会温馨提醒,就像有了一个贴心的“管家”。


第三,抓项目


不同面积、不同价位都有不同的好房子。我们将举办全国好房子设计大赛,引导设计师针对多样化居住需求,精心地、 有创意地设计出不同户型、不同面积的“好房子”,让每一平方米都能物尽其用、物有所值。


我们将推动城市和企业加快建设“好房子”,大力推广“好房子”。当然“好房子”不仅要有好标准、好建造,还要有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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