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买卖双方及贷款银行同意的前提下,由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提供资金安全保障托底;
2、几方共同签订“带抵押过户”相关协议,同时引入阶段性担保,确保贷款资金无风险;
3、待买方购房资金全部进入托管账户后,相关部门联动,完成交易备案、转移登记等多种业务的一次性合并受理;
4、后续再由资金托管平台完成各项款项划转。
4月第一天,楼市就有好消息!
徐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同时推出多项新政措施,为买房人送上多项惊喜!
刚刚,徐州公积金网站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最低首付比例均由20%调整为15%。
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强化住房公积金对购房、租房人群支持效能,现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降低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最低首付比例
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最低首付比例均由20%调整为15%。
二、延长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时限
借款人结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后,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时限由结清后3个月以内延长至1年以内。
三、调整贷款次数认定标准
夫妻婚前各自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不记入婚后家庭的贷款次数。
四、放宽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的限制条件
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月还款额的6倍,即可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仍可以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五、开通逐年提取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购房人在未开办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日前1年内已偿还贷款的本息总额。
六、延长购房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期限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2年内均可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价格。
七、提高租房提取金额
租房提取金额由12000元/年提高至18000元/年。
八、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15%。
九、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不扣减贷款额度
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额不再从贷款额度中扣除,提取额与贷款额之和不超过总房价即可。
十、优化公积金贷款期限认定标准
公积金贷款期限参照主借款人的年龄及不超过30年的标准计算,不受共同借款人的年龄限制。
十一、简化江苏省内异地购房、还贷提取要件
本市缴存职工申请购房、还贷(购房、贷款所在地在江苏省内)提取业务的,不再提供户籍或社保证明。
十二、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业务合作银行数量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业务合作银行由10家增加至23家。
十三、扩大贷款支持范围
对40周岁(含)以下的博士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在我市缴存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即可分别提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以叠加。
十四、实施期限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这次颁发的新政,涉及点很多,比如首付降低、贷款优化、灵活提取等等。无论你的首套购房,还是租房,都有很好的政策,徐州买房窗口期真的来了!
正好借着公积金新政发布,今天我们就为大家盘点一下常用的徐州买房政策,方便大家日后买房使用。
一、购房补贴政策
1、卖旧换新补贴政策
按照《通知》要求:徐州市对自2023年2月2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存量住房合同备案日期)在主城区范围内(含徐州经开区、港务区,下同)出售商品住房,并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商品住房合同备案日期)在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经济适用房、定销商品房)的个人(家庭),按照新购商品住房合同价给予一定补贴。
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为140㎡及以下的,按合同价的0.8%补贴;面积为140㎡以上按照合同价的1.2%补贴。
2、人才补贴政策
徐州出台《深入实施 "彭城英才计划" 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涉及到综合资助、项目资助、生活补贴、购房补贴、购房券、个人奖励、企业奖励、专项补贴.....
“攀峰”领军人才最高给予200万购房补贴,创新创业人才最高给予100万购房补贴。
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在徐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30万元、12万元、8万元、5万元购房券,夫妻双方可直接叠加使用并抵扣首付。而且,还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
二、贷款政策
目前绝大多数人买房都会采取贷款的方式,徐州主流的贷款方式有3种,分别是:商贷、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
1、商贷
徐州的首套房和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15%,最低利率都是3.05%。
2、调整贷款额度测算方式
公积金贷款测算额度增加不超过公积金缴存余额15倍的条件,与原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贷款年限×2+公积金余额×2)的计算结果相比取较大值作为贷款测算额度,取消提取加贷款不超过120万元的限制。 3、开通淮海经济区和江苏省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商转公贷款 淮海经济区和江苏省其他城市的缴存职工,在徐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或商转组合贷款,与本市缴存职工享受同等贷款政策。 4、组合贷 凡符合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的职工,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三、带押过户 1、在买卖双方及贷款银行同意的前提下,由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提供资金安全保障托底; 2、几方共同签订“带抵押过户”相关协议,同时引入阶段性担保,确保贷款资金无风险; 3、待买方购房资金全部进入托管账户后,相关部门联动,完成交易备案、转移登记等多种业务的一次性合并受理; 4、后续再由资金托管平台完成各项款项划转。 到一个窗口即可实现抵押变更、转移登记及抵押设立3类业务的合并办理。 办理“带押过户”需要满足的条件: 1、买卖双方贷款银行须是同一家银行:这意味着买家需要根据卖家贷款所在银行来选择自己未来贷款银行,具有一定的限制性。 2、目前部分银行可以办理,办理具体业务需要与相关银行核实。 3、部分贷款无法办理:如果商贷是属于消费贷,例如抵押,小贷之类,不是正常买房时就办理的房贷,这类贷款将无法办理。 4、只要满足条件,无论是纯商贷还是组合贷,都可以办理带押过户。 5、带押过户之后将执行新的利息:新设的抵押权是以银行最新政策为准,具体利率按照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利率计算,与卖方原按揭贷款利率没关系。 6、如果需要按揭贷款的二手房买家征信等有问题、批不出按揭:这意味着“带押过户”的基础就不存在了,银行方面也不会同意“带押过户”。(关于带押过户详细信息可咨询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