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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一大波补贴政策来袭!

2025-7-5 10:26:30 来源:无线邳州 评论:0

想在邳州安心工作、无忧生活?

好消息来啦!

邳州重磅推出多项人才引育支持政策

涵盖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

技能人才、博士后等各类群体

最高每月可领3000元

还有企业引才奖励、

大赛奖金、职称提升补贴等福利!

快来看看你能领多少!



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一、适用人才范围





(1)高校毕业生。2024年11月1日起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博士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本科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在我市注册且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就业。

(2)专业技术人才。2024年11月1日起引进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注册且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就业。

(3)技能人才。2024年11月1日起引进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高级技师、技师,在我市注册且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就业。


二、适用企业范围





邳州市市属企业(申报补贴的企业为纳税50万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纳税100万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上年度及本年度重大工业、服务业项目企业,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人才企业)。


三、资助标准





(一)高校毕业生补贴

对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最长3年。

(二)专业技术人才补贴

对正高、副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最长3年。

(三)技能人才补贴

对高级技师、技师,分别给予每月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最长3年。

(四)企业引才奖励

自然年度内首次引进20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并为其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连续满1年及以上。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引才企业一次性引才奖励。


四、联系方式





(一)高校毕业生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办公室,联系电话:0516-86227266

(二)专业技术人才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16-86288692

(三)高技能人才

市人社局技能人才评价中心,联系电话0516-86336398




博士后人才在邳工作资助


一、适用对象





2024年11月1日起,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工作站)从事规定期限科学研究的博士后。

(一)经国家、省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由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创新实践基地引进,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全职进入工作站期满一年,与设站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连续满一年。


二、资助标准





(一)在站科研补助。给予工作站一次性科研补助10万元/人。

(二)生活补贴。给予在站博士后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长补贴三年。


三、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16-86288692




高技能人才奖励


一、奖励对象





(一)2024年11月1日起由我市组织参加的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江苏技能状元大赛获奖选手、教练团队及所在单位。

(二)2024年11月1日起在职期间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


二、奖励标准





(一)大赛奖励

1.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选手给予个人32万元、所在单位10万元、教练团队8万元奖励,对银牌选手给予个人26万元、所在单位8万元、教练团队6万元奖励,对铜牌选手给予个人20万元、所在单位6万元、教练团队4万元奖励。

2.对获得全国技能大赛金牌选手给予个人20万元、所在单位6万元、教练团队4万元奖励,对银牌选手给予个人15万元、所在单位5万元、教练团队3万元奖励,对铜牌选手给予个人 10万元、所在单位4万元、教练团队2万元奖励。

3.对江苏技能状元大赛获奖选手给予职工组状元个人10万元、学生组状元个人5万元、所在单位4万元、教练团队2万元奖励,职工组二等奖个人5万元、学生组二等奖个人3万元、所在单位3万元、教练团队1.5万元奖励,职工组三等奖个人4万元、学生组三等奖个人2万元、所在单位2万元、教练团队1万元奖励。

(二)获证奖励

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给予个人一次性5000元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获得多个证书的,每人限领1次。


三、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技能人才评价中心,联系电话0516-86336398




企业在职人才激励



一、奖励对象





2024年11月1日起在职期间新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企业职工。

(1)在我市注册且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就业,或企业注册地在我市且正常纳税的创业人员。(申报补贴的企业为纳税50万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纳税100万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上年度及本年度重大工业、服务业项目企业,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人才企业)。

(2)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连续满6个月,并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二、奖励标准





给予个人10000元奖励,每人每类别限领1次。


三、联系方式





1.新取得博士学位奖励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办公室,联系电话:0516-86227266

2.新取得正高级职称奖励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16-86288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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