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66633656
当前位置:徐州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本地资讯

11人死刑、5人死缓!明家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2025-9-30 9:22:23 来源:徐州新闻 评论:0

2025年9月29日,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明家犯罪集团案。

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被告人判处死刑;

杨正喜、傅成志等5名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罗建章、邱智等11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

毕会军、蒋吉等12名被告人判处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相应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附加刑。

图片

经审理查明:

2015年以来,以明学昌(已死亡)、明国安(另案处理)、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以毕会军等其他家族成员和周卫昌等武装头目为重要成员的明家犯罪集团,利用明家家族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发展和依托明家家族掌控的武装力量,在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招揽、吸引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伙同以“金主”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涉赌、诈资金100余亿元。

明家犯罪集团伙同巫鸿明等人的电诈犯罪集团,杀害、伤害试图逃跑或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2023年10月20日,为防止涉诈人员被移交我国,明家犯罪集团伙同巫鸿明等人组织转移、藏匿涉诈人员过程中,明家武装人员开枪射击,又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人分别组织、领导、参加犯罪集团实施犯罪,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14项罪名。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和各界群众160余人旁听了宣判。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0516-66633656
  • Q Q: 8263151
  • 微信: 189890909
  • 客服微信二维码
  • 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5 “徐州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苏ICP备2021051463号-3  |   主办单位:徐州星途商贸有限公司 苏B2-20221451 苏公网安备32030202000781号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