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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这些区域将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公布→

2026-1-9 9:14:38 来源:都市晨报 评论:0
近日

云龙区人民政府
新沂市人民政府
徐州经开区管委会
分别发布
公告

具体内容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云拟征告〔2026〕1号
图片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汉风街道办事处大韩社区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图片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汉风街道办事处大韩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2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云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邓先生;电话:80803221。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云拟征告〔20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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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汉风街道办事处张屯社区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图片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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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汉风街道办事处张屯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2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云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拾女士;电话:80803221。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新政通〔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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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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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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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新沂市合沟镇吴家村集体土地0.3133公顷(其中耕地0.0776公顷、其他农用地0.2357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转用和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苏政地〔2025〕53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沂市合沟沂河大桥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被征地村

面积(公顷)

其中耕地(公顷)

合沟吴家

0.3133

0.0776

合计

0.3133

0.0776

特此公告。



新沂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新政通〔20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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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测定界图:

图片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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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新沂市瓦窑镇瓦窑村集体土地1.075公顷(其中耕地1.075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转用和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苏政地C〔2025〕06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沂市2025年度第10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被征地村

面积(公顷)

其中耕地(公顷)

瓦窑瓦窑

1.075

1.075

合计

1.075

1.075

特此公告。



新沂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徐开征补安置〔202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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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黄山街道王可乐村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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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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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jpg



徐开征补安置〔202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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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黄山街道王可乐村、狼古墩村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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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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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2).jpg




徐开征补安置〔202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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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黄山街道荆山村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图片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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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2(2).jpg



徐开征补安置补告〔2026〕1号
图片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黄山街道可恋庄村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图片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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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3(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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