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沂市康民药店有限公司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经我局稽核人员通过对新沂市康民药店有限公司医保费用结算系统和视频监控分析,发现该药店存在为不符合规定的医保外配处方的违规行为。依据协议规定:1.扣除2022年度考核分1分;2.违约费用3461.00元不予支付;3.上缴违约金1038.30元。
二、新沂市神济堂药店有限公司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经我局稽核人员通过对新沂市神济堂药店有限公司医保费用结算系统和视频监控分析,发现该药店存在为不符合规定的医保外配处方的违规行为。依据协议规定:1.扣除2022年度考核分1分;2.违约费用4620.00元不予支付;3.上缴违约金1386.00元。三、新沂天天好辰华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经我局稽核人员通过对新沂天天好辰华大药房有限公司医保费用结算系统和视频监控分析,发现该药店存在为不符合规定的医保外配处方的违规行为。依据协议规定:1.扣除2022年度考核分1分;2.违约费用4357.35元不予支付;3.上缴违约金1307.21元。
经我局稽核人员通过对新沂市新仁和药店有限公司医保费用结算系统和视频监控分析,发现该药店存在为不符合规定的医保外配处方的违规行为。依据协议规定:1.扣除2022年度考核分1分;2.违约费用5325.00元不予支付;3.上缴违约金1597.50元。在对我市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移交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新沂市新店镇中心卫生院存在部分中药饮片加价率违反有关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协议规定:1.扣除2022年度考核分2分;2.违约费用273210.84元予以追回;3.上缴违约金81963.25元。六、新沂东方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在全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打击“三假”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该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依据协议规定:1.扣除2022年度考核分2分;2.违约费用307858.50元不予支付;3.上缴违约金240568.00元。七、新沂市草桥镇中心卫生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
在全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打击“三假”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该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依据协议规定:1.扣除2022年度考核分2分;2.违约费用384846.98元不予支付;3.上缴违约金72084.45元。
在我局2021年度审核检查工作中,发现新沂市窑湾镇卫生院存在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非专收专治”以及超范围诊疗、手术、“外协项目(科室)” 等并进行刷卡结付有关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协议规定:1.扣除2022年度考核分4分;2.违约费用167169.15元不予支付;3.上缴违约金10000.00元。在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新沂市瓦窑镇卫生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依据协议规定:违约费用450522.82元予以追回。在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新沂市新安中心卫生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依据协议规定:违约费用475863.03元予以追回。